中国吉安网讯(刘吉星)开着40多万元的豪车,却不偿还欠款,还四处躲藏。11月9日,青原区法院对一拒不还款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其名下豪车,最终使这位“老赖”迫于法律压力以车抵债,还清了欠款。
刘某于2008年多次向梅某借款,先后借款达25万元,但是借款到期后刘某却没有如期偿还梅某借款。青原区法院了解情况后,判决刘某偿还梅某借款本金及利息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拖欠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后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辆价值40余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果断依法对该车采取强制扣押措施。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协商执行事宜,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如不履行将依法处置其财产的同时,耐心做申请人梅某的工作,力求高质高效解决纠纷。
最终,通过执行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梅某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刘某以凯迪拉克轿车一辆,作价25万元抵偿全部债务,申请人梅某同意放弃利息并自愿承担执行费。
据了解,自今年7月以来,青原区法院集中执行“老赖”型案件2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