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钱“吃”利息 最终打“水漂” 永丰警方已立案调查
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6月9日,他和这家公司负责人袁某签订了一份共同理财协议书,出资人民币十万元给袁某,放款期限六个月,月利率千分之十五。然而到目前......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胡静)近日,永丰县福元运通公司门口经常围着一些人,他们都是这家公司的债权人,而现在这家公司却是铁锁把门。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6月9日,他和这家公司负责人袁某签订了一份共同理财协议书,出资人民币十万元给袁某,放款期限六个月,月利率千分之十五。然而到目前为止,刘先生只拿了9000元利息。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共同理财”赚利息

谁料竹篮打水一场空

刘先生向记者介绍,“一开始的时候,他都如约付了利息,但谁知到了后来,就没了音信,到最后,我连本金都没拿回来。”刘先生说,同样遭遇的还有市民袁先生。“因为和福元运通公司的负责人袁某的关系比较好,我先后放款160万元给袁某。”袁先生说,这其中,还有80万元是袁某以临时借用的名义拿走的,后来便一直没有还这笔钱。

袁先生说,当初借钱时,袁某称他在山东做房地产项目,需要融资,后来大家才知道,袁某其实就是一个融资中介。“他办这个公司主要就是融资,以他在外面搞房地产为由,而实际上他并没有从事房地产,而是放高利贷。”袁先生进一步解释说:“比如他以一分五的利息从我们这里融资,然后再以五分或六分的利息去向其他人放贷。不知道这其中出了什么问题,导致我们的本金如今都要不回来了。”

矛盾集中爆发

警方已立案调查

从今年7月开始,袁某公司大部分债权人都拿不到利息和本金,导致矛盾集中暴发。据了解,当时袁某曾向债权人写了一份情况通报,说是“因投资项目出现暂时流动性问题,导致不能按期归还各位欠款。我们会想办法盘活资产,尽快归还欠款,希望债权人宽限一些时间”。但是转眼几个月过去了,这些债权人还是没有拿到钱。10月,袁某又给了债权人4种解决方案,表示只能偿还部分债务,没有利息,本金也只能拿回部分。

但即便是这样,部分同意的债权人也依然没有拿到钱。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170多人报案,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记者从其税务登记证上看到,这家公司名叫吉安福运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曾彩虹,而袁某则是曾彩虹的老公。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两人电话均无人接听。目前,当地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曾某和袁某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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