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所作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

原标题: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1月4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所作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抓实规范司法,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严格执行制度机制上求实效,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为建设“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生活幸福、生态秀美、政治清明”新吉安,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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