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萌生贼心 盗窃穷人钱财
近日,安福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七旬老汉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成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安福讯(彭颖如)家住安福的刘成旺已到古稀之年却萌生贼心,得知同村的五保户刘兴生有五保补助,且一个人在家居住,便前往其家中盗窃。近日,安福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七旬老汉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刘成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12月22日,刘成旺窜至同村五保老人刘兴生家中,盗得900元现金及银行存折1张。同年12月24日,刘成旺持存折到银行取得现金1000元。案发后,刘成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全部赃款。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成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刘成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刘成旺退还了全部赃款,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刘成旺作案时年满七十四周岁,系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犯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刘成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刘成旺依法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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