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手机报讯记者林雍报道:9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2016年省财政下拨10.37亿元,用于发放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普通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6年江西省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名额为654人,资助金额1343万元;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名额525人,资助金额550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28868人,资助金额17772万元;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名额为7883人,资助金额6373.2万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1140人,奖励金额为912万元;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9535人,奖励金额为14768万元;国家助学金春季助学名额199208人、秋季助学名额214005人,资助金额61984.4万元。
据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优秀博士生每人每年2万元,优秀研究生每人每年1万元。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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