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九忌
笔者从事收藏数十年,也结识了很多全国各地的藏友。

笔者从事收藏数十年,也结识了很多全国各地的藏友。沉沉浮浮藏海多年,笔者感到收藏虽是一项高雅、增识的活动,其中也隐含着诸多“潜规则”,对于初入藏海的收藏爱好者来说,有些“雷区”是必须要避开的。

一忌主次颠倒。收藏爱好者大多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收藏仅是个业余文化生活中的一项业余爱好。因此,在从事收藏活动中,一定要分清主次,不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收藏上,更不能因藏而废了主业,耽误了本职工作。那种抛弃一切“不管不顾”的集藏理念虽曰精神可嘉,但并不可取。

二忌倾囊而藏。收藏活动是需要一定经济基础作支撑的。作为爱好者,用于收藏方面的经济支出或投入,尽量不要超过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要学会循序渐进和“悠着来”,因为藏海的“水”很深,循序渐进有助于收藏者量力而行,而不至于“一跤跌落万丈渊”。那种一掷千金、倾家荡产搞收藏的赌徒式收藏,不但不可取,而且还藏有很大的风险。

三忌昼进夜出。作为集藏爱好者,交流藏品是司空见惯的事,藏品增值也是一种人人心仪的目标。但是,收藏是一项长久的投资,它有别于市场商贩倒卖黄瓜,所以藏品宜放“长线”,绝不是今天“收”,明天就“售”。那种“快进快出”、“见利就走”的商贩式经营理念,不适合收藏活动,很容易让集藏者失去收藏的乐趣而转化为一种短视的商业行为,失去增值的机会而坐失良机。

四忌违法收藏。收藏活动虽有大众化的属性,但也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地面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石刻、纪念建筑归国家所有;私人只能收藏祖传、民间流传的各种文物,严禁倒买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购买文物应取得专用文物销售发票”等等。绝不能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了谋求暴利,而搞那种“擦边球收藏”。玩火者必自焚,收藏活动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接踵而来的不是收藏的快乐,而是法律的严惩。因此,收藏爱好者在收藏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不得越雷池一步。

五忌只藏不钻。有些收藏爱好者只知到处搜集藏品,而对到手的藏品却缺乏应有的研究。这是收藏活动的一大硬伤。收藏是一项增长知识、扩充视野的活动,集藏者应在集藏过程中,藏学结合,用不断增长、丰富的知识储量,去推动个人的收藏活动向纵深迈进,收藏的“趣”也就在这种边学边藏中凸显出来。只藏不钻,集藏者便成了不折不扣的“仓库保管员”;又藏又钻,集藏者才能成为“专家”、“方家”。

六忌老虎吃天。有些初入藏海者收藏时缺乏条理,没有理清自己的收藏方向、目标和主集领域,结果是遇到什么集什么,看到什么藏什么,眉毛胡子一把抓。人的精力、财力毕竟是有限,不可能做到“万物俱藏”,事实上这也不切合实际。对于集藏者来说,选准一个或几个收藏的主攻方向、领域,不仅有助于彰显“聚光镜”的作用,容易取得成就,也有助于集藏者脱颖而出,收获情趣。

七忌知假而藏。收藏,讲究“收的是正品,藏的是真迹”。收到了假冒伪劣的藏品———“打眼”,是件很让人沮丧的事。收藏的乐趣也就在“去伪存真”、“吹沙识金”中凸显出来。时下,收藏市场林林总总,鱼龙混杂,知假而藏的收藏行为,不仅背离了收藏的宗旨———传承人类文明,也会使集藏者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八忌趋冷追热。有些收藏者在收藏过程中,一味地追求“热门”或“冷门”,认为过热或过冷的藏品升值的空间较大,几率较高。这是一种误解。过热的藏品行情已过最高值,短期内升值空间不会很大;过冷的藏品还未被收藏市场认可,所以升值的时间较漫长。对于大多数集藏者来说,这两种收藏理念如把握不好,都容易“跑偏”。

九忌重量轻质。俗话说:“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在收藏活动中,量并非质的前提,更不是以量取胜。一件高精尖稀的藏品,其价值或升值空间远远高于一火车“大路货”式的藏品,一如一锭金子贵于一筐萝卜。因此,集藏者不要片面地追求藏品的数量,而忽视藏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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