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大姑子家藏金佛 安福女子深夜打车2小时去偷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6-08-18 08:36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安福女子林某却不理这一套,深夜花300元打的,行车约2小时,潜入家住乡下的大姑子家中,虽没找到传闻中的金佛,但盗走了房间里的现金、手......

中国江西网讯 王义善彭颖如、记者周再奔报道: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安福女子林某却不理这一套,深夜花300元打的,行车约2小时,潜入家住乡下的大姑子家中,虽没找到传闻中的金佛,但盗走了房间里的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财物……8月1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安福县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安福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林某系安福当地人,在家务农,案发之前,其在吉安市区某工地上务工。因其听信传言“大姑子刘某家有两尊金佛”,再加上刘某家发生了一些变故,其一家人住在亲戚家,家里无人居住,遂起了占为己有的念头。

2016年4月初的一天深夜,林某花了约300元打的,行车约2个小时,从吉安市区工地赶至安福县泰山乡某村。走进刘某家大门后,林某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一楼卧室的门锁撬坏,进入房间后,将抽屉内的一部OPPO手机盗走,随后又将屋内衣柜上的锁撬坏,将衣柜内的三个包翻出,盗得现金13500元,黄金耳钉1对、黄金项链、银锁项链、银镜项链各1条。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5920元。

案发后,林某所盗窃的物品由安福县公安局扣押并发还给刘某;林某家属将现金退还给刘某,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林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林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日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林某表示服从判决。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