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峡江县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委办 2016-08-10 17:25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

峡办发〔2016〕18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峡江县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峡江县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峡江县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6〕1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6〕98号),确保我县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明确靶向、因地之宜、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精准编制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确保2018年全县基本消除贫困现象。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全县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2911户6531人减少到2022户394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5%下降到3%,初步解决贫困村交通电力、安全饮水、就医就学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以“四个一”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以上,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以上。

三、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一)健全脱贫攻坚考核机制。一是完善督查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半年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二是完善年度乡镇考核办法,把脱贫攻坚作为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列为考核主要依据。三是完善扶贫单位考核办法,落实扶贫责任。四是完善机关干部到乡镇、贫困村交流任职制度,对在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各乡镇,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健全精准脱贫退出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当年贫困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包括五保,下同)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方,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收入视为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和全面完成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二是严格按程序退出。贫困户退出按照“退出计划、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七个步骤,经村公示、乡(镇)审核、县批准、省市备案后完成退出。贫困村退出按照“对象初选、精准扶持、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五个步骤,经乡村公示、县审核、市批准、省备案后完成退出。(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纪委监察局、县调查队、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健全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一是统筹资金投入。按照中央、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要求,积极做好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同时,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二是引导金融扶贫。通过建立落实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扶贫。探索并大力推广“保险+信贷”融资模式在扶贫领域的应用。推动发展面向贫困户的农业保险新品种,支持贫困地区积极开发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三是规范资金出口。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审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以及其他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搭建信访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深化农村“三资”审计、加强廉政巡察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纪律保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人民银行、县政府金融办、县银监办、县农商银行、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国税局,各乡镇)

四、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按照“四个一”的产业扶贫模式,从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烟叶、中药材、果蔬、油茶等富民产业,形成每个主导产业有几个基地支撑、有若干个专业合作社组织、有一大批农户和贫困户参与的格局,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一项增收脱贫的主业。以“公司+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化经营方式,通过股份分红、劳务收入等手段,积极组织贫困户投入脱贫产业。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培育电商主体,大力实施电商平台建设,探索对偏远山区电商邮路给予适当补助,到2018年10个贫困村全部建立电商脱贫站,打造电商脱贫示范村3个。大力发展光伏扶贫,按户均不超过5千瓦的标准,以户用电站和村级电站为主要形式,确定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创新资金筹措、管理体制、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模式。结合“回归家园,奉献家乡”行动,着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助推扶贫产业升级。全面推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机制,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根据精准扶持对象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安排资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为贫困户产业贷款提供担保,并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二)实施安居扶贫工程。统筹移民搬迁、危旧土坯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安居扶贫工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推进原则,加快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有保留价值的,则就地改造加固;属危房的,则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要引导群众向中心村、中心镇、进城靠园实施移民搬迁。土坯房拆旧建新和移民集中安置点规划要坚持高标准,选址要尊重自然、依山就势;民居建筑突出经济实用、安全美观,推出一批具有庐陵风格的建筑规划图,供群众自主选择。建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实施平台,承接专项基金、项目资金以及金融机构的长期低息贷款,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给予补助。对无能力建房的危房户、无房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由政府代建“爱心公寓”,实施“交钥匙工程”。统筹解决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充分就业、发展产业稳定收入,安置管理服务有序,做到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对扶贫项目的优惠利率贷款作用,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急需、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文化广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让贫困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16年完成10个贫困自然村水泥路建设24公里,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优先安排贫困村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维护加固改造,提高灌溉能力。优先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确保贫困群众喝上安全饮用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

(四)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将贫困村优先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大力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利用信贷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抓好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全面实施贫困村村庄“七改三网”项目,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建设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并通过脱贫摘帽退出考核验收。(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水利局、县卫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广新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五)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贫困村恢复或新建必要的教学点,变学生走读为老师走教,保障贫困地区学生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园,着力解决贫困村幼儿“入园难”。加快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落实现有资助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对符合入园条件的贫困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学前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团县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妇联)

(六)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加大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定就业。加强就业输出地与输入地的沟通衔接,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使贫困群众务工有收入、有保障。努力开辟一条从贫困山区到工业园区的就业绿色通道,使各工业园区能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实现“一人务工,全家脱贫”的目标。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积极探索政府通过购买环卫、园林、保洁、治安巡逻、农村公路养护、生态保护区护林员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教体局、县妇联、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发改委、团县委)

(七)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四道防线。贫困人口健康卡建档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与贫困群众签订服务契约率均达到10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由政府出资补助为其购买新农合,确保全部参合;在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补偿;建档立卡户患大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为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为25万元。完善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制度,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贫困村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残联、县妇联,各乡镇)

(八)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将扶贫资金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或入股收益稳定的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产收益,将资产收益全部用于扶贫,逐步实现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全覆盖。支持贫困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政府扶持资金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按户量化折成股份,给贫困户颁发股权证,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贫困村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要赋予土地被占用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共享资源开发收益。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九)实施保障扶贫工程。为贫困群众生活保基本、托底线,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强化低保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信息比对,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畴,坚持应保尽保、动态调整,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人员供养标准。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特困户由政府出资代购养老保险。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急难平台,对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对重度残疾人、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严重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残联,各乡镇)

(十)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村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入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加快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步伐,优先支持贫困村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在乡村集体公益林管护中,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为护林员,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聘用贫困人员作为林场公益林护林员。从全县各乡镇贫困人口中选择年龄较轻、身体素质较好、责任心较强的贫困劳动力,安排为村级防火巡护员,有效为林区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县乡村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县级承担主体责任,抓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做好脱贫攻坚资金统筹整合、调度使用和工作推进等。乡镇对辖区内的脱贫攻坚负总责,监督指导贫困村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程管理。贫困村基层组织主要负责做好贫困识别建档立卡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到户政策。挂点扶贫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和“第一书记”主要职责是做好贫困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编制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到村到户政策,监督扶贫资金使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

(二)完善组织保障。强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职能,加强脱贫攻坚办事机构建设,每个乡镇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加挂扶贫办公室的牌子,按照脱贫任务配备1-2名扶贫工作人员。按照“党建+”理念加强贫困村村级组织建设,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选好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加强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两议四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委农工部、县委编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统计局,各乡镇)

(三)构建大数据平台体系。依托国家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库。不断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有电子数据库。建立更加精准的脱贫台账,规范细化台帐内容,打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建立数据对接机制,与人口基础数据库实行共享对接,加强农村贫困监测调查与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提高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精准度。强化信息共享,建立脱贫攻坚重大事件舆情监测、通报、反馈及联动处置机制。健全法律服务制度,提高贫困村村民自治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城乡建设局、县委宣传部、县信息中心、县司法局,各乡镇)

(四)健全社会帮扶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对接服务2个省直单位、5个市直单位在我县开展定点扶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四有三过硬”的要求(即心里有数、方略有谱、工作有序、脱贫有望,时间过硬、作风过硬、工作过硬),动员党员干部广泛参与,扎实做好定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工作,实现“贫困村帮扶全覆盖,贫困户帮扶分批次全覆盖”。落实321精准扶贫责任制,力争通过帮扶实现脱贫致富。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鼓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定期到贫困地区工作、服务。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鼓励政策,发挥“10.17”国家扶贫日宣传作用,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培育多元社会参与主体。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事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工商联,各乡镇)

附件:1.峡江县产业扶贫实施意见

2.峡江县2016年交通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3.峡江县脱贫攻坚电网建设实施方案

4.峡江县2016年水利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5.峡江县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6.峡江县2016年教育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7.峡江县2016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8.峡江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9.峡江县2016年社会保障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10.峡江县2016年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1

峡江县产业扶贫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加速推进产业扶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吉安市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吉办字〔2015〕170号)、《峡江县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峡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今年起至2017年,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等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户择业,发展特色富民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烟叶、特色中药材、精品果业、绿色蔬菜、高产油茶等富民产业,决战两年,扶持贫困户2000户以上,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一个长效发展产业,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加速脱贫。

二、扶持时间

2016年—2017年。

三、扶持对象

全县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十三五”省定贫困村;辐射带动有贫困户参与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四、主要扶持产业

依托我县现有优势产业,各乡镇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一片烟(优质烟叶)、一株药(特色中药材)、一块林果(精品果业、高产油茶)、一蔸菜(绿色蔬菜)(详见附表),确保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都有一项产业。

五、资金投入

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具体分三块资金:

(一)产业扶持资金:计划安排1700万元补助扶持对象发展重点扶持产业,其中:财政部门540万元、林业部门260万元、扶贫和移民办600万元、烟草部门30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相关涉农资金8200万元,其中:农业部门800万元、水利部门190万元、烟草部门4800万元、扶贫和移民办810万元、农业开发办900万元、新村办700万元,用于贫困村或贫困户发展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及排灌设施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

(三)产业贷款贴息:计划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产业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对象产业贷款贴息。

此外,整合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1250万元为风险补偿金,撬动“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信贷扶持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亿元。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产业扶贫实行属地负责制,各乡镇为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本地产业扶贫工程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成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摸底掌握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核实产业面积,建立台帐,安排干部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贫困户全覆盖。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叶、农业、林业等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扶贫产业的目标分解、督促指导、考核考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产业扶贫资金监管。

(二)扶持产业发展。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奖补。贫困户凭建档立卡贫困户证,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或入股分红获取劳动报酬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对农业产业化省、市级龙头企业吸纳本县贫困户劳动力占用工总人数10%以上,且平均每人每年领取劳动报酬1万元以上的,按每个贫困户劳动力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5万元。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基地+贫困户”经营模式,以入股分红、劳务聘请等形式,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且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的,奖励1万元。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吸纳务工的,在项目申报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2.贫困户发展产业奖补。对帮扶吸纳贫困户发展富民产业面积达到10%以上的,给予以下奖补(烟叶除外):

优质烟叶:奖补按《峡江县201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峡发〔2015〕19号)规定执行。

特色中药材、高产油茶:新建特色中药材种植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新建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新建高产油茶种植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

精品果业:新建井冈蜜柚、翠冠梨、杨梅等精品果业种植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新建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绿色蔬菜:新建集中连片常年性蔬菜基地5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新建蔬菜标准钢架大棚的(宽度不低于6米,长度不低于30米,薄膜覆盖率达100%),建棚面积10-50亩,补助1000元/个;建棚面积50-100亩,补助1500元/个;建棚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补助2000元/个。

奖补资金实行项目申报制,按照“主体申报—乡镇把关—部门初审—评估审批—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申报。由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等部门进行核验。奖补资金根据核验结果,据实拨付。对套取、冒领奖补资金的,将严肃追责。

(三)创新发展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探索采取不同模式进行产业扶贫。采取“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基地+合作社+贫困户”和“五统一分”(统一供苗、统一培训、统一标准、统一物资、统一营销、分户经营)等运作方式,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对于具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探索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产业合作社,在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抱团发展。对于实施整体搬迁的贫困户,给予其“两栖农民”待遇,既保障其享受城镇居民的相关待遇,又保障原有的山场土地收益,将原有的山场土地采取租赁或入股的形式,统一流转给当地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贫困户直接收租或参与分红。对于有土地、想发展产业,但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户,引导贫困户以土地入股,由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统一开发,进行按股分红,确保所有贫困户都有一项能长期稳定增收的产业。探索“农村电商平台+贫困户”模式,依托各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平台,为贫困户网购生产资料、网销农特产品,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销售、技术、信息等问题,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到户到人模式,广泛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产业精准扶贫。

(四)强化保障服务。一要加强扶贫产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在实行农业技术人员分片包贫困村、包贫困户的技术联系指导服务制度的基础上,推广干部学用技术帮扶模式,切实提升贫困户生产技术水平。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对所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和相关的农技干部、村干部进行技术轮训。二要加强营销服务。通过手机信息或者QQ群、微信群等服务平台,及时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及时为贫困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要围绕扶贫产业,着力引进和培植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企业,确保产业种得上、卖得出、效益好。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产业扶贫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烟草公司、县烤烟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产业扶贫相关工作。县里将产业扶贫列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不定期对各乡镇产业扶贫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产业扶贫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力,进展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产业扶贫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2

峡江县2016年交通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瞄准扶贫对象,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井冈山提出的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重要指示为指针,深入贯彻省、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建设,全力改善贫困村交通基设施条件,为全县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扶贫工作,确保列入2016年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水泥路的交通扶贫工程建设全部完成。积极做好全县乡镇、中(小)学及园区班线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各相关人员按时上下班、上下学。

三、主要工作

(一)2016年全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66个,里程50公里,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进村公路建设项目7个,建设里程10.6公里,总投资371万元。

(二)对损毁严重的进村公路安排好大中修项目,年底尽量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进村路维修改造工作。

(三)积极协助各乡镇做好贫困村通村水泥路的建设,督促各客运班线安全规范运行,按规定落实好财政补贴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脱贫摘帽工作的要求,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交通、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交通基础设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大投入。积极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争取立项补助资金8万元/公里,年底争取到位400万元,加大向贫困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倾斜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施工招投标需按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所有通村公路工程质量在合格以上。

附件3

峡江县脱贫攻坚电网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网投资建设,全力打造坚强电网,提升我县电网供电能力及可靠性,从能源保障上为我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力支撑,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峡江县10个贫困村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任务(其中罗田镇峡里村前期已完成)。

二、具体内容

1.2016年投资974万元,完成35千伏巴邱输变电新建工程和水边镇众村村、马埠镇上盖村、巴邱镇何家村3个贫困村共42个自然村小组的农村电网改造任务。

2.2017年投资595.13万元,完成桐林乡庙口村、福民乡田心村、仁和镇彭家村、戈坪乡白沙村、砚溪镇金坊村、金江乡庙下村等6个贫困村共54个自然村小组的农村电网改造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峡江县脱贫攻坚电网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路分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由县供电公司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电网规划和建设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全力支持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干部包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乡镇主要领导对贫困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督促落实。乡镇负责做好群众工作,优化施工环境,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并完成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项目申报、计划审批、勘测设计、材料供应、组织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负责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土地、林地占用、青苗补偿、林木砍伐等问题。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恶意阻工、强行揽工、偷盗器材等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畅通,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影响交通等问题。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电力改造工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脱贫攻坚电网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电网规划建设、维护和农网改造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县供电公司会同县扶贫和移民办制定贫困村电网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顺利实施和电网正常运行。

附件4

峡江县2016年水利扶贫工程脱贫攻坚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基础设施扶贫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发展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贫困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整合各类涉农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重点扶持10个贫困村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集中解决贫困村所在灌区“最后一公里”问题。

整合水利建设资金重点实施好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整治渠道55.73公里,整治山塘30座,新建或改造渠系建筑物907处。其中安排在10个贫困村的水利项目有山塘整治30座,修建福民乡田心村生富水库干渠1公里,扶贫投资454.3万元,占全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资金的23%,受益贫困户人数589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坚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集中财力、优化结构,强化管理,以乡镇、贫困村需求为抓手,县政府主导,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部门间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2.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田水利、防洪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设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成立水利扶贫专项工作组,将水利扶贫和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切实落实各项责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跟进,积极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政策,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把水利扶贫项目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安排水利投资的重要依据,加大水利投资向贫困村倾斜的力度。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加强监督,确保质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有初步设计,有实施方案,有项目建前、建中、建后的对比照片。技术干部要经常深入水利建设第一线,要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

(四)深化贫困村农村水利改革。在贫困村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良性运行。

附件5

峡江县贫困村村庄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村庄整治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扶贫攻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决战五年同步全面小康”目标,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2018年底全县10个贫困村全面实施村庄整治建设。

二、总体目标

全县计划完成10个贫困村86个(含已开展新农村建设村庄21个)自然村村庄整治建设。全面解决贫困村交通电力、安全饮水、就医就学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贫困村群众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居优美村”的愿望。

三、建设内容

坚持从最贫穷、最落后、最偏远的贫困村入手,全面落实扶贫到户的精准脱贫措施。对照要求,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主要通道示范带、农村安居工程等工作相结合,实施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建设。

1.抓好村庄整治规划。根据贫困村的实际情况,与吉安庐陵建筑风格、少数民族建筑风格相传承,延续传统民居独特的元素,结合当代农民需求和乡村居住功能,与“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的大格局相匹配,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树立全域统筹规划的理念,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建设规划既要注重面上的整体规划,又要注重细节的处理,既大气做全域规划、整村规划,又关注村点内一路一墙、一砖一瓦、一树一林、一溪一塘等细节,真正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效果。对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古村、古民居、古祠堂和纪念性建筑,划定保护范围,修缮开发利用。结合农村安居工程,对一般性的老村、旧村、空心村、空心房应整治改造,空置老宅应拆除重新整合规划为建房用地。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以旧村改造和环境整治为主,新建为辅,不搞大拆大建。按照“七改三网”的要求,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结合地域特点,保护好山岭、河流、树木等天然美景,因地制宜进行植树栽果,种草育花,搞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房前屋后多种井冈蜜柚等果树。加快推进贫困村路网建设,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主次干道和入户便道硬化率达100%;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人行便道、机耕道,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村组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全面实施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优先支持贫困村光伏发电设施并网;加强贫困村通信设施建设、实现互联网全覆盖,提高信息化水平;供电设施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有序,广电、电信通村到户。

3.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努力建设清洁村庄、清洁庭院、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各村点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担当村庄保洁员,确保全县村庄保洁员贫困户上岗率达40%以上。重点实施以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治理率达85%以上,村庄干净整洁,保洁制度完备,资金有保障。开展河道、沟渠、山塘、水库等农村水环境治理,重点治理白色垃圾,实现村庄水域水清、岸绿、鱼美。

4.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全面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资源共享的原则,抓好卫生室、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公共服务中心、垃圾收集(处理)点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在此基础上,拓展和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等便民服务功能,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10个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均达标。

5.突出农民主体作用。要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投身村庄建设的热情,由全体群众民主推选有较高威望、在群众中说话有分量、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群众信得过的党员、村干部、群众组建村庄建设理事会,全程参与和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民主确定建设项目、建设方式、筹资投劳、组织实施等重要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扶贫和移民办具体负责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要对贫困村予以人、财、物各方面的重点倾斜,每一个贫困村都应安排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协调沟通省、市、县各级定点帮扶单位的工作。各驻村扶贫工作组、“第一书记”要积极配合贫困村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围绕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实施,整合多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部门资金、信贷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开展项目建设。要把村庄整治建设与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科技扶贫、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各类专项资金的集聚效益,稳步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对10个贫困村中每个自然村的资金安排不低于30万元(已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村庄不另安排资金)。

(三)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充分发挥村庄建设理事会的主观能动性,对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须由理事会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当地村民意见后,向本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后,再按照项目建设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乡(镇)要加强村庄建设的监管和资金使用的规范,资金结算需通过项目审计决算。各村点按照村庄规划,排定项目建设工期,多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作好项目资金预算,明确农户投资金额和投劳工日,年终完成规定项目。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报账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在建立健全村点长效管理机制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点的后续管理,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财务等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对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进展、质量和建成项目效益的发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发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年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6

峡江县2016年教育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峡江县委 峡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为推手,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着力解决贫困生“能上学、上好学、就好业”三大问题,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教育基础水平明显提升。到2016年底,全县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校容校貌明显改观,教育信息化实现全覆盖。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走教全面推进,并全员轮训,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乡村优质教师数量明显增加。

(二)贫困生资助面实现全覆盖。对全县贫困家庭学生构建到户、到人精准的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生2937人进行资助,其中学前教育474人,义务教育1755人,高中教育615人,高考入学资助93人。同时为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10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基本实现应助尽助。

(三)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到2016年底,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1%,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1%。贫困生接受职业教育人数明显增加,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三、具体任务

(一)完善民生资金资助体系,解决贫困生能上学问题

1.加大政府助学力度。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扶助力度。①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2016年计划资助47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学生,资助资金23.7万。②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2016年计划对82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学寄宿生和93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寄宿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193.575万元。③普通高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2016年计划资助615名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金额123万元。④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2016年计划资助93名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金额46.5万元。⑤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1000元,2016年计划对30名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资助金额3万元。⑥为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6年力争为45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贷款金额360万元。

2.积极引导社会助学。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将县“曙光”圆梦助学、县总工会“金秋助学”、县妇联“春蕾计划”等统一纳入到全县圆梦助学总体工作范围,做到资助对象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形成以政府资助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为特色的峡江圆梦助学工作体系。

(二)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解决贫困生上好学问题

1.加快乡村美丽校园建设。一是恢复一批教学点。科学调整优化全县农村学校网点布局,2016年计划投入资金165万元,恢复金江乡唐家小学、福民乡田心小学、仁和镇大畔小学、马埠镇凰洲小学等4个教学点,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就近入学。二是改造一批薄弱学校。2016年计划改扩砚溪中学、马埠中学、马埠镇中心小学、罗田镇安山小学等农村薄弱学校,计划投资120万元全面改造16个乡村小学旱厕。确保到2016年底全县贫困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三是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优先支持贫困乡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或在村小增设附设幼儿园(班),2016年计划投入660万元新建马埠镇、福民、金江乡、桐林乡等4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使农村家庭幼儿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2.加快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依托“全面改薄”、信息化专项等重点项目,科学指导学校抓好功能室规划与建设。全面改善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装备水平,筹资20万元试点建设好小学书法教室,大力推广中小学图书室电子化管理建设;计划投入120万元,更新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必读图书(含县实验二小、巴邱镇城北小学);筹资95万元完成全县各校音体美卫器材及语文、英语、品德等学科教学设备装备;计划投入200万元招标采购教师用计算机,实现全县教师一人一机配备目标;计划投入100万元招标采购学生用计算机,更新旧机房、提高生机比;计划投入100万元招标采购班班通(一体机),更新旧设备、实现全覆盖;计划投入40万元,实现光纤入网扩面提速工程。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依托信息高速,打破时空限制,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边远山区学校。借助互联网平台,探索先进校带薄弱教学点、优秀教师送课下乡、优质资源在线传送模式,解决边远山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加大山村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力度,走“信息技术+教学实践”之路,提高设备使用率,让农村的教师、孩子同等享受先进、优质的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之间的“数字差距”,促进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均衡。

3.加快乡村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及时补充教师。根据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和“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优化农村学校教师学历和年龄结构,2016年计划补充农村学校教师104人。二是抓好全员培训。将“国培”“省培”、“市培”项目向农村学校倾斜,同时,以县进修学校、教研室为龙头,立足校本培训、岗前培训,分期分批对全县教师开展培训,有效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2016年计划培训教师1526人次。三是创新交流方式。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四是提高教师待遇。对边远山区教师按标准发放边远山区津贴和乡镇补贴。同时,提高村级教师工资待遇,即初级教师连续8年在村级学校任教,可享受中级工资,中级职称教师连续15年在村级学校任教,可享受高级职称工资。

(三)实施农村技能富民工程,解决贫困生就好业问题

1.加大贫困生职业教育力度。一是提升县职业中专品牌竞争力。研究制定峡江县职业教育二期规划,抓好县职业中专扩容提位工程,新建塑胶运动场,改造学生公寓楼,添置实训设备,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二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依托吉安华忆职业教育集团,创新集团运作模式,深化校政、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鼓励学校大力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模式,确保生源适销对路,有效解决贫困生就业和创业用工难题。同时,加强专业课程建设,瞄准本地特色产业,着力打造好电子应用、服装、计算机等专业。

2.加大贫困生定向培养力度。根据乡镇教师、医师、农技师人员编制状况及相关政策,协调县卫计委、农业局制定贫困生“三师”年度定向招生培养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报考“三师”定向实行加分制,毕业后分配到乡镇农村,拓展贫困子女就学就业渠道,充实边远山区教师、医师、农技师等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教体、财政、扶贫、民政、人社、卫计、农业、编办和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峡江县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刘润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海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研究、协调、指导、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校也相应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教育扶贫工作方案,配合并落实全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校建扶贫、师资扶贫、资助扶贫、职教扶贫等工作。

(二)加大扶贫投入。加大财政对教育扶贫资金投入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向上争资争项。积极争取企业、个人、公益组织对教育扶贫的支持,发挥其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拓宽教育扶贫资金渠道。统筹教育经费和工程项目,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倾斜。着重加大职业教育扶贫、贫困学生资助等投入。同时,加强对教育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建立信息台账。协调县扶贫办共同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园入学基本信息,建立到户到校到生的教育资助信息账或平台,实行全程追踪资助,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四)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绩效评价制度。县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对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主要问题,拿出改进措施。建立教育扶贫工作督导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中小学落实全县教育扶贫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内容。建立教育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教育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7

峡江县2016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6〕9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导向要实、工作要实、作风要实”脱贫攻坚要求,以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台帐为基础,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工作目标

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转移就业服务,使就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资源调查并建立就业扶贫台账;加大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让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92个;用活政策,对贫困户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力予以创业指导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倾斜,实行“一对一”的创业帮扶,达到以创业促进就业,真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培训转移就业一批、创业促进就业一批、社会帮扶一批,确保建档立卡的2797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根据扶贫办贫困人口基础数据,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愿望等,建立实名制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台账,及时将该信息输入到“江西省就业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园区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社区)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3.开发一批公益性就业扶贫岗位。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指精准扶贫对象),开发农村保洁、治安巡逻、道路维修、乡村图书室管理等村组(社区)公益性扶贫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按照100元/人月标准,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公益性岗位服务承接主体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县财政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据实拨付。

(二)开展就业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4.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各类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专题培训、实训,帮助贫困对象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实施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人才培训计划,每个自然村至少培训1名电商骨干,陆续把“峡江米粉”“青池蒿菜”“峡江翠冠梨”“寒梅岭茶叶”等峡江特色推向线上交易,帮助贫困对象脱贫致富。

5.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县职业中专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介绍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园区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6.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依托本地烟叶、物流、杨梅等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凭种养实用技术实现转移就业,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覆盖范围,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良性互补。

7.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8.促进贫困劳动力在家里就业。结合我县农业产业、旅游产业等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比如旅游产品加工、服装缝纫、针织、米粉、糕点加工等。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贫困劳动力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9.鼓励贫困劳动力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对从事电子商务的贫困劳动力,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通过线上交易平台实名制认证、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电商户从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10.鼓励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引导本地服装、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纳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对入驻基地的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四)支持自主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12.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创业服务。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IYB等创业培训(实训),计划组织开展创业培训820人(其中电子商务培训340人)。对参加SIYB创业培训的按7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的按800元/人月的标准补贴。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就业扶贫工作合力。各乡镇要明确就业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切实将就业扶贫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人社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创业脱贫资金足额到位。要把就业创业脱贫作为贫困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重点,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省、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大力宣传我县贫困劳动者脱贫致富、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附件8

峡江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大力推进健康峡江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以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条件、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消除因病致贫问题,为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病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服务,构建多重保障,对贫困群众“看病、就医、健康”问题进行精准式服务,大幅降低因病致贫占比,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看得起、看得好病和少生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贫困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开展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和功能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标准。不断改善贫困村医疗条件,所有贫困村建设1个公有产权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全县10个贫困村,已建有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8个,剩余2个计划2016年完成。对边远山区、服务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卫生技术力量不足的行政村,通过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设立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流动站点、开展巡回医疗等形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在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由政府出资补助为其购买新农合,确保全部参合。农村低保户、五保供养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在县、乡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补偿。继续实施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扣减起付线后,报销比例在普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补偿;在吉安市本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在相应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将重性精神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病等14类门诊大病按门诊大病补偿办法进行补偿。

(三)提高重大疾病救助保障能力。一是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覆盖所有目标人群。对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进行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二是对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三属”且具备“两癌”手术适应症的妇女实施免费手术。三是对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宫颈癌等17种重大疾病提高比例补偿,在省、吉安市级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70%。四是对低保户、五保户、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关于做好爱心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费用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11]3号)文件执行。五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治但身份不明或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由医疗机构按照先抢救后结算的原则,优先救治患者,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对紧急救治72小时内所发生的费用,可向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四)开展健康教育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为城乡居民免费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结核病患者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二是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服务契约,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诊服务和卫生政策宣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重点对象签约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体检、巡诊、健教”等10项免费防治服务,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送医上门,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平台,综合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干预、知识宣教等服务。四是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五是实行就诊惠民便民政策。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察费、注射费(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换药手续费,住院期间的血液、大小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等费用减半(简称“三免四减半”)。对急需救助的病人实行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和交费“三先一后”医疗卫生服务全民惠民措施(简称“三先一后”)。六是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针对贫困群众,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增加发放健康宣教处方等资料。乡镇、社区及村组要成立由乡村计生专干、村干部和村医组成的健康管理小组,定期深入农户宣传健康素养常识及慢性病的预防方法,发放健康促进入户手册、开展生活方式干预、改善生活环境等服务指导,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五)全面推进困难失独家庭帮扶工作。一是落实各项补助政策。为女方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按每人每月发放150-500元特别扶助金。对年满40周岁至59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元参保补助。二是做好再生育服务。为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技术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等服务,每疗程最高补助3500元;对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最高补助8万元。三是组织免费体检,体检为男性240元/次、女性325元/次。四是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完善失独家庭“3+1”结对帮扶、呼叫畅通、就医绿色通道。

(六)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制度。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承办机构。

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的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00元,市、县财政按1:9比例负担。今后根据上年度该项保险业务实施绩效及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数,对筹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健康扶贫是加快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卫计、发改、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年度任务,确保健康扶贫取得实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认真落实中央、省级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统筹卫生计生项目和工程,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合理引导各种医疗卫生扶贫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实施考核评估。建立健康扶贫工作评估机制,纳入全县扶贫攻坚考核。将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公共卫生服务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评估。要着力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跟踪监测健康扶贫工作情况进展,对健康扶贫工作措施得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及时公开脱贫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9

峡江县2016年社会保障扶贫工程

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水平,打好我县保障扶贫攻坚战,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坚持依法救助、托底救急、精准救助、统筹衔接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编密织牢一张“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为困难救助对象脱贫致富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求,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编密兜底保障网,重点强化对“两无”贫困人口(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的保障,让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坚实保障,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全面小康。

三、工作举措

按照“着力提高救助水平,打好保障扶贫攻坚战”重点任务要求,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全面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

(一)加强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衔接,增加贫困群众低保覆盖率。开展台账比对,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名单与扶贫“建档立卡”的“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五保户”名单逐户比对,摸清各乡(镇)、村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的具体情况,摸清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比对的具体情况,并两家形成一致的、详细到户的台账。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要求,最终实现贫困群众低保全覆盖。结合低保提标提补和年度审核工作,开展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把新增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将低保政策向贫困村贫困群众较多、脱贫难度大的地区重点倾斜,促使农村低保人数更加符合实际贫困状况。以落实保障扶贫政策为重点,2016年新增农村低保扩面指标528人,优先把因大病、因重残、因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群众纳入低保,逐步把因病、因学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的支出型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重叠率。

(二)提高贫困群众保障水平。建立低保标准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按照年均14.8%的增长比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6—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3240元/年,3660元/年,4260元/年、4860元/年、5640元/年。按照低保标准的提高幅度,同比例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实际收入增幅略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进一步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列为常补对象。常补对象占低保对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不高于25%。对常补对象,严格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保障。适度提高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30元,确保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年人均收入超过现行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筑牢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底线,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按照略高于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幅度,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三)提高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保障。根据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和救助比例。通过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最大限度减轻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最大程度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缓解因病致贫现象。加大对常补对象的救助力度,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在重点救助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同时,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出家庭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过按定额付费实施专项救助与按规定比例常规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覆盖。取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患病家庭负担能力和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并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

(四)提高贫困群众养老服务保障。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本级投入、争取部门支持等途径,逐年提高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鼓励积极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试点,探索“公建民营”、“PPP”模式,逐步把敬老院打造成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贫困家庭空巢老人、贫困纯女户家庭老人提供社会养老服务。探索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有效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增加专业护理服务人员,提高护理服务能力,解决敬老院集中供养失能老年的护理问题。2016年,加快推进仁和镇敬老院整体搬迁并入住,完成福民乡敬老院提升改造。

(五)建立健全临时救助体系。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优化救助程序、增强救助时效,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对贫困群众的救急救难功能,使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得到重点救助。实施特别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农村低保对象、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特别救助,提高农村贫困群众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返贫问题。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群众及时实施“救急难”,有效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四、保障措施

根据精准扶贫的要求,围绕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扶贫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符合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完成社会救助保障扶贫目标任务。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平台,研究分析保障扶贫工作形势,制定保障扶贫工作措施,组织协调扶贫攻坚工作,特别是在联席会议上,沟通扶贫开发等部门的调度工作。

(二)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在全县各乡镇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统一受理窗口”,及时受理群众基本生活、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人人求助有门,件件诉求有受理有回音。畅通农村困难群众求助的“绿色通道”,及时把新增出现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

(三)建立精准识别机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群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都能获得相应的救助。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及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人员台账比对、救助和扶贫政策衔接等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孤儿都纳入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范围,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获得各类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资源。

(四)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为农村贫困群众提供多元帮助和服务。

(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把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细化考核指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工作全面落实。

附件10

峡江县2016年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峡江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切实加快我县生态保护扶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统筹发展的理念,将扶贫工作与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增强全县生态屏障功能为核心,以全县贫困户脱贫为目标,以生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手段,以落实生态补偿扶贫、发展林业产业扶贫、促进林业就业扶贫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项目,使林业增收富民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贫困山区群众民生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和优势突出的林业产业体系,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三、政策措施

(一)落实相关补助项目

1.落实人工造林补助。一是造林补贴项目。通过将造林年度在一年以内,连片面积不小于1亩,未列入国家营造林工程项目的一般造林纳入造林补贴范围,提高各造林主体造林积极性,增加贫困户造林劳务收入和造林收益,不断扩大我县森林总量。二是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通过在境内重点生态区域营造防护林,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2.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继续落实好全县17.84万多亩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

3.逐步推进碳汇交易。通过林业碳汇交易,不仅创新了农民从森林生态服务中收益,而且有效地保护森林生态,增强了农民可持续经营森林的信心。

4.发展油茶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调动广大农民、大户和企业参与油茶开发的积极性;坚持科技创新,强化管理,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促进油茶产业高产高效;坚持新造与改造相结合,稳步推进高产油茶产业基地建设;通过抓好示范基地、示范户及示范企业建设、辐射带动农民推广新品种,学习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以上项目,结合项目政策要求和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及个人发展意愿,按照“宜种则种、宜加入专业合作社则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原则,对贫困户予以优先安排。

(二)提供公益林护林员岗位

根据我县生态公益林17.84万亩分布特点,每年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其中惠及村组集体和群众,为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特别是贫困村集体和群众自留山,按照山场就近、便于管护的原则,强化公益林管护措施,创新管护机制,在乡村集体公益林管护中优先聘用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较强的贫困人员为护林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聘用贫困人员作为林场公益林护林员。着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贫困户就业,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规划5年内分期增加补偿性公益林面积22.5万亩,每年增加4.5万亩,使全县公益林面积达到全县林地面积的30%以上,以更好地在保护森林资源,增加集体和群众的经济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峡江县生态保护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县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林业、财政、环保、各乡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我县生态保护扶贫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政策落实、项目布局、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县生态林业保护修复扶贫工程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争取相关政策。紧紧抓住当前国家、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在项目立项、实施规模、补偿标准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四)多方筹措资金。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在有效整合各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补贴资金的同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形式,参与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建设。

中共峡江县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