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山纠办张水华:踏遍青山人未老
“山林纠纷调处,老张是行家!”“老张哪,半辈子都在山里转,吃得苦!”提起张水华,吉水县乡镇干部以及熟悉他的村民无不称赞。

张水华(左二)在山上调解纠纷

张水华(左二)在山上调解纠纷

“山林纠纷调处,老张是行家!”“老张哪,半辈子都在山里转,吃得苦!”提起张水华,吉水县乡镇干部以及熟悉他的村民无不称赞。

初见张水华,他高大的身躯像大山一样结实,也许是常年在外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有些黢黑,方方正正的脸庞上,一双浓眉大眼透着沉稳与干练。但一笑便露出的两颗虎牙,又为他增添了一些孩童般的纯真与灵气。

1983年,张水华参加工作,先后到水南、乌江任林业技术员,指导乡村集体造林育林,与青山为伴、花鸟为朋,在乡镇一干就是13年,直到1997年进入县林业局,从事造林、林政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办公室文秘和党务等工作。2006年10月,张水华被县里任命为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主任,业务技术扎实且学法律专业的他从此走上了山林纠纷调处岗位。

真情调解化干戈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水南镇溪林村小组同荷山村一、二组发生山林权属争议,涉及面积700多亩,期间两村发生过多次矛盾冲突,乡政府多年调解无果。2007年林改确权之时,争议重新引发。直到2011年,溪林村村民带着书面申请来到了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请求裁决山林权属。

权属、界址裁决,首先要深入山林勘界,察看山场植被,核实证据,熟悉地形,勾绘争议山场地形图。时值八月酷暑天,一顶草帽、一双解放鞋、一个背包,便是张水华踩山勘界的装备。沿着荆棘密布的山林和溪涧,冒着可能被蛇虫咬伤的危险,张水华翻山越岭,一边勘探一边与争议双方阐释与沟通,希望争议各方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相作出让步,缩小分歧。调查取证尚未结束,附近相邻的丫塘、街上、廖家、南坝等村小组得知山林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后,都提出权属主张书面申请,使争议陷入复杂化。张水华再次扎进山林,反复上山核实界址,甚至踩烂了鞋,并依据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与争议双方摆事实、讲道理,但调解仍未能成功。

事后,县山纠办代表县政府依法做出了兼顾造林者权益的山场权属划分行政裁决。由于一方不服裁决,案子又反复进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天,双方听了庭审都有所触动,休庭后表示愿意再回去调解。第二天,张水华趁机又组织双方深入山场调解,现场虽仍有争吵,但在张水华的撮合下,双方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当场在事先起草好的书面协议上签字捺印,最终解开了两村几十年的疙瘩。

这是张水华调解山林纠纷较成功的一起案例之一。“实功夫就是要撑得住局面,要有口才,要知己知彼,学会心理学、情感关系学的综合运用等等。”谈起调解方法手段,张水华说确实要有两下子功夫,有些东西甚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12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