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6-08-02 15:09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近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吉水县纪委获悉,吉水县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记者彭南报道:近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吉水县纪委获悉,吉水县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黄桥镇茶坑村党支部书记王沐生、村委会主任王小明骗取、侵吞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王沐生、王小明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共同骗取、侵吞国家专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王沐生个人分得33500元,王小明个人分得20000元;通过虚列工程、事务开支等,白条套取村委会资金35580元,两人各分得17545元,用于支付社保金、通讯费等个人费用。2016年7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沐生、王小明开除党籍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金滩镇南坑村委会违规收费,村党支部书记肖国云、村委会会计(原村委会主任)肖福明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南坑村委会自购三联单票据,违规收取建房村民“宅基地管理费”16.2万余元,且帐外运行。2006年-2013年期间,肖国云在此帐共报销了应个人缴纳的社保金7730.56元。2006年至2011年期间,肖福明在此帐共报销了应个人缴纳的社保金4878.56元。2016年6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肖国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肖福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滩镇荷塘村委会违规收费、村委会会计曾庆耀挪用资金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荷塘村委会分别用自购三联单票据、村级统一收据,违规收取建房村民的村规划费、土地管理费8.5万余元。2013年10月以来,荷塘村委会自购三联单票据,共收取建房村民庐陵风格押金60余万元,并由村委会会计曾庆耀个人保管。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曾庆耀多次擅自将押金借给他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获取利益。上述问题,荷塘村党支部书记廖小利、村委会主任廖启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廖小利、廖启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庆耀开除党籍处分。

八都镇社区居委会套取低保金等问题。2007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八都镇社区居委会借用社区某居民名义申领低保金共58985元,该款缴入居委会财务帐,用于日常开支。2014年以来,该社区干部两次调增薪酬,增资金额200元到1340元不等;2015年4月,该社区按月基本工资发放普法奖金共3500元。2016年7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彭南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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