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现场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报道:永丰县一青年骑助力车到吉安市后,因听朋友说“高速骑车没有远光灯刺眼,其实很安全”,当天晚上返回永丰时,他竟趁黑夜大胆骑上抚吉高速,被巡逻交警发现时,他已行了11公里。
据江西高速交警七支队三大队民警戴绵兆介绍,7月28日晚上十点差一刻左右,该大队民警巡逻至抚吉高速公路乌江路段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隐约有黑影移动,驶近才发现:一男子正骑着一辆助力车。
民警立即喊话拦停。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刘,20岁,永丰县七都乡人,当天从永丰县骑车走普通公路到吉安市,因听朋友说“高速骑车不会远光灯刺眼其实很安全”,于是当天晚上返回途中,他就骑上高速。直到被民警拦了下来,该男子已经从吉水南收费上来行驶了有11公里左右,但他似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随后,民警引导该男子驶离高速公路。
在乌江收费站,民警当场对男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民警对刘某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刘某表示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