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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行百分制考核
2016-07-29 08:15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原标题:我市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行百分制考核 媒体将重点曝光“突出问题不文明行为和不作为”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任洪广、实习生赵彦哲)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了实施考核细化标准。28日,记者获悉,我市开始对各区、各创建工作推进组、各责任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得分情况将作为评定年度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7月22日,市创建办依据有关工作方案,制定了《吉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从文件下发起,开始对各区、各创建工作推进组、各责任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得分情况将作为评定年度创建工作优秀区、组和单位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区、组和责任单位不得评为优秀;低于60分的,为创建工作不合格。

据了解,考核实施细则分为考核项目、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其中,考核项目共分为:日常工作(15分)、平时督查(15分)、领导检查(10分)、模拟测评(10分)、材料审核(20分)、媒体曝光(10分)、国检反馈(20分)。此外,还设立了特别加减分,其中加分项目(最高30分)和减分项目(最高30分)均有8种情况可加减。

记者注意到,在媒体曝光考核项目中,考核办法是市属各媒体开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题、专栏、专页,对创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民不文明行为、职能部门和单位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重点曝光,并根据曝光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具体的计分标准为:同一问题第一次被曝光扣1分;未整改到位第二次被曝光扣2分,指挥部领导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而第三次被媒体曝光扣4分。所设分值扣完为止。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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