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电话 法官上门 井冈山法院法官为当事人解难题
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123件次,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件共16.5万元,诉前调解5件,庭前调解4件。

法官为石某上门立案

法官为石某上门立案

冯晓宁、杨程捷 文/图

7月15日,井冈山法院立案庭接到一通来电,“法官,我想起诉离婚,但是我腿脚有残疾不方便来法院,我先问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立案庭法官听后,说道:“您好,来法院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一式两份、您的身份证、结婚证明……”经了解,石某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他腿脚不便,所以先打电话来法院咨询。立案庭法官考虑到石某的身体状况,决定为其上门立案。

7月20日,立案庭法官及罗浮林场的驻村法官驱车来到石某家。驻村的罗法官首先询问了石某相关情况。石某婚后腿脚因伤致残,目前靠低保维持生活,妻子外出务工,儿子尚在读大学。罗法官积极劝导石某应珍惜夫妻情分,与妻儿过和美的日子,他轻拍石某的肩膀问道:“离婚后就会少一个人照顾你,你考虑过吗?”石某叹了口气说:“谢谢法官的关心,我考虑了,她出去打工多年不管我,我一直都是自己照顾自己。”随后,立案庭的彭法官审查了石某提交的起诉材料,发现其书写的起诉状不符合规范,遂向其提供了《起诉状范本》,对石某不明白之处,彭法官逐一为其耐心解释。为保障其诉权,法官为其立案,同时免去了石某的诉讼费。

今年以来,井冈山法院通过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布咨询电话,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并为群众开通绿色通道。通过提供上门立案、减免诉讼费、诉前庭前调解、巡回审判等方式提供诉讼服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诉讼难题。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123件次,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件共16.5万元,诉前调解5件,庭前调解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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