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笼捕鱼当严惩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的重视,渔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些几近绝迹的鱼虾逐步在河道中重现。这一切却让非法捕鱼者动了心思,甚至有不少人......

□刘洪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的重视,渔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些几近绝迹的鱼虾逐步在河道中重现。这一切却让非法捕鱼者动了心思,甚至有不少人在河道中设置地笼网捕鱼。

据了解,地笼网捕鱼危害很大。地笼网又名绝户网、迷魂笼,因地笼孔眼细小,幼鱼、幼虾进入后很难逃脱。越来越密的地笼渔网,对鱼类资源的灭绝性破坏无法估量。

地笼捕鱼是一种自私自利行为。捕鱼者受利益驱动采取近乎杀鸡取卵的方式作业,虽然捕鱼者赚了个盆满钵满,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是让鱼儿断子绝孙,使渔业资源再生率大大降低。同时,地笼捕鱼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有禁止使用小网目的网具进行捕捞的相关规定。因此,地笼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为国家法律所不容。

竭泽而渔则无鱼。对鱼类资源进行掠夺式捕捞,必将导致渔业资源的枯竭,总有一天,我们不得不面临无鱼可捕的窘境。因此,对地笼捕鱼当依法予以整治,决不能任其自由泛滥。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力度,让渔民树立起公德意识、环保意识,自觉保护鱼类资源,不为一己私利去干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希望有关部门重拳出击,一旦发现地笼捕鱼行为,严惩重罚。如此,才能保护好鱼类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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