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陈先生咨询:本人今年71岁,前段时间因车祸导致单脚截肢,但对开车并不影响。请问我还能继续驾车吗?
市公安局回复:驾驶人如果因疾病等原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身体条件发生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证明。
记者刘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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