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现场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周再奔、实习生许棉植报道:吉水一司机中午时分开着厢式货车从乌江收费站上高速,由于夏天天气容易疲乏犯困,加上是中午午睡时间,他就将车开到高架桥下面休息一下,没想到两个人竟然都睡着了,被交警发现时,他竟还辩称“没在高速上”。
据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七支队第三大队秩序二中队负责人曾万里介绍,5月27日下午2时许,该大队民警巡逻至抚吉高速公路231公里高架桥处(吉安市境内),发现一辆蓝色轻型厢式货车停在桥墩下面护坡上,既未开启危险报警双闪警告灯,也未在后方设置警告标志,正值辖区车流高峰期,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走到驾驶室边上一看,车内竟然躺着两个人,脚却搭在车门玻璃上,正在驾驶室内酣睡,对旁边呼啸而过的危险毫不察觉。
经询问,驾驶员李某是吉安市吉水县人,当天13时40分左右从乌江收费站上高速,由于夏天天气原因,容易疲乏犯困,加上是中午午睡时间,刚过收费站的他看到高架桥下面好阴凉,就想停下来休息一下,没想到两个人躺着躺着竟然都睡着了,他还辩称“没在高速”。
民警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告知李某如果路上开车太疲劳,应当下高速公路收费站或在服务区休息;即使故障停车,也应当开启危险报警双闪警告灯,在车辆后方150米设置警告标志。文某听后非常懊悔,表示下次再也不会随意停车了,一定遵章守法开车,安全驾驶。
江西高速交警为此温馨提醒:由于高速公路属于封闭道路,车速较快,车流较大,随意在高速路上停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因此,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路上停车。假如驾驶员在驾车途中觉得比较疲乏,应当在就近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休息,而不应随意停车休息,更不能停车睡觉,于人于己都很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