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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第四中学等学校乱收费被江西省教育厅通报
2016-05-26 09:34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新干县第四中学、新余市第三中学违规组织学生课余和双休日补课并收费;都昌县东湖中学、都昌县第三中学违规组织学生双休日补课,但尚未收费;都昌县第五小学教师余伶、彭玉清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但尚未收费……5月25日,江西省教育厅对新干县第四中学、新余市第三中学、都昌县东湖中学、都昌县第三中学、都昌县第五小学、都昌县天宇小学、南昌县莲塘五小等7所学校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本网4月份暗访并重磅推出连续报道的都昌东湖中学、都昌三中、都昌五小和都昌天宇小学均在通报之列。

新干县第四中学

主要问题:教师曾小林、张顺清违规向学生倾向性推荐目录外的教辅资料;初中各年级分别开设重点班和次重点班各一个;违规组织学生课余和双休日补课并收费。

处理结果:给予新干县第四中学校长朱福荪行政记过处分,责成新干县第四中学立即停办重点班及次重点班,停止补课行为,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

 新余市第三中学

主要问题:违规组织学生课余和双休日补课并收费。

处理结果:给予新余市第三中学校长何耀波及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年级组长张滢、刘慧勇、李向东、金小平、周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副校长敖思华行政记过处分,取消该校上述人员的评先评优资格,将违规补课收费支出后剩余钱款全部缴入廉政账户。

都昌县东湖中学、都昌县第三中学

主要问题:违规组织学生双休日补课,但尚未收费。

处理结果:责成都昌县第三中学和东湖中学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

都昌县第五小学

主要问题:教师余伶、彭玉清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但尚未收费。

处理结果:给予都昌县第五小学校长邵玉彬、支部书记王解宝行政警告处分;都昌县第五小学教师余伶、彭玉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本校工作岗位。

都昌县天宇小学

主要问题:教师王芳、周建芬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

处理结果:给予都昌县天宇小学校长刘剑助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都昌县天宇小学教师王芳、周建芬调离本校工作岗位,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

南昌县莲塘五小

主要问题:教师邬艳、曾海云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

处理结果:对南昌县莲塘镇中心小学分管师德师风工作副校长陈麟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莲塘五小校长樊建华在全校教师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扣除莲塘五小教师邬艳、曾海云两位教师六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评优评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和提拔重用的资格,责令邬艳、曾海云两位教师将违规收费退还给学生家长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强调,鉴于都昌县近期违规补课较为突出,在2016年度市县科学发展考核评价“教育发展指数”考评内容中“师德师风建设”项目进行倒扣分。目前,省教育厅已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违规推销教辅材料等问题列入全省师德师风专项督查重要内容。对于违规收费问题,一经查实,除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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