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头号老赖”二罪并罚获刑 新干县原副县长刘建军深陷其中
来源: 大江网吉安频道 2016-05-05 10:17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2014年10月,在首批公布的江西省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榜”13人中,章主恩和岳母廖石花以7530万元的未履行标的额名列榜首,被列为江西“头号老赖”。

·章主恩原是南昌国恩大厦实际控制人

·该房产一度引发产权纠纷

·新干县原副县长刘建军深陷其中

·最后因诈骗2.3亿元被判无期

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吉安讯 姚晨奕、张满洋、叶伟报道:2014年10月,在首批公布的江西省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榜”13人中,章主恩和岳母廖石花以7530万元的未履行标的额名列榜首,被列为江西“头号老赖”。章主恩原是南昌市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洪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南昌国恩大厦(国恩宾馆)实际控制人。今年4月18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章主恩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根据已经被法院判决的新干县原副县长刘建军的案卷显示,刘建军当年就是因为深陷国恩大厦产权纠纷,诈骗2.3亿元银行存款用以偿还购买国恩大厦房产债务……

寻衅滋事意图向法院施压

今年4月18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章主恩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记者看到判决书记载,在涉及的寻衅滋事犯罪事实中,法院查明,被告人蒋某、陈某及章主恩均有民事案件在法院办理。为向有关法院施加压力,扩大社会影响,2015年8月,蒋某、陈某和章主恩经事先商议,约定于2015年8月12日,各自带一些人员携带标语牌到新华社江西分社以喝农药的方式上访,章主恩还叫其外甥王某与蒋某具体联系上述事宜。

2015年8月12日11时许,蒋某携带农药与其邀集的6名社会人员,陈某带着其儿子及公司4名员工,携带敌敌畏、金杆菌农药和写有“某领导纵容亲属索贿、利用职权制造司法腐败、权钱交易”等内容的标语牌,先后来到新华社江西分社大门口。章主恩、王某也带着由王某邀集的3名社会人员前来会合。

在向新华社江西分社递交上访材料未果后,陈某及其公司员工范某等人把随身携带的农药打开并喝下,在场的其他部分人员把农药倒在身上或抺在嘴边,共十几人躺坐在新华社江西分社门口的草地上,企图以此造成影响、施加压力,并将农药瓶丢弃在草坪里。王某等人将标语牌摆放在草地上,并对上述人员和标语牌拍照后随章主恩先行离开。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陈某等服食农药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一审获刑章主恩提出上诉

而在另一罪名——故意伤害罪中,法院查明,2014年8月,被害人李某作为律师受雇于南昌市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6月29日10时30分,李某到国恩大厦章主恩的办公室商谈劳动报酬问题,当日11时40分许,两人发生口角,李某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时,被告人章主恩持自己的手机猛击李的右手手背。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陈某、王某及章主恩人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持标语牌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蒋某、陈某、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此外,章主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二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记者了解到,目前章主恩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章主恩和丈母娘上“诚信黑榜”榜首

2014年10月30日,我省发布2014年第一期“诚信红黑榜”,廖石花和章主恩以“涉案54件、执行法院13家、未履行标的额7530万元”名列“黑榜”榜首。章主恩实际控制的新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廖石花,她是章主恩的丈母娘。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22日,以新洪公司、章主恩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145件,这其中最大的债主是南昌百货总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

据介绍,国恩大厦最初由百货公司兴建,但百货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工程陷入停顿。1998年新洪公司介入,与百货公司合作,工程得以续建,但也因此埋下了纠纷的种子——百货公司的债主们申请执行的财产指向了国恩大厦裙楼的1至3层,而新洪公司坚称自己对该楼层具有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双方签订的联建合同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按合同约定,案涉裙楼1至3层属百货公司所有。

由于在国恩大厦所占产权是南昌百货总公司最大的资产,所以公司将最大的宝押在了这里,但至今新洪公司都没有将房子交给百货公司。除了百货公司外,许多债主是购买了国恩大厦房子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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