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将车藏进深山 轿车碎片帮民警“纠”出肇事者
3月18日晚,永丰县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驾驶员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却当场逃逸。24日,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目前,肇事司机龚某已被警方抓获。

本报讯  王兴燕、记者胡静报道:3月18日晚,永丰县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驾驶员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却当场逃逸。24日,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目前,肇事司机龚某已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永丰县城乐永公路潭城段,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一辆电动车倒在马路边,驾驶员倒在电动车附近,现场还散落了一些轿车碎片,但肇事车辆却不见踪影。事发第二天,电动车驾驶员刘某经抢救无效身亡。案发后,永丰县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由于现场没人看到肇事汽车的车牌,办案民警决定从散落在地上的轿车碎片下手。

永丰县交警大队民警吕林告诉记者:“经修理厂工作人员的查看,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2008年或2011年的白色凯越别克小轿车。”随后,民警又调看了事故路段天网工程拍下的画面,发现事发当晚,确实有一辆白色凯越别克小轿车经过该路段。令人遗憾的是,这辆小轿车没有悬挂牌照,警方无法得知车辆和驾驶员的身份信息。之后,警方拿着天网工程调取的驾驶司机照片去事发现场附近走访,最终确定了肇事司机为龚某。

据民警介绍,龚某今年53岁,抚州市乐安县人。20日,当办案民警找上门时,龚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据龚某交代,车子是他向朋友借的。18日21时许,他从乐安县开车前往永丰县,路过事发路段时,由于电动车没有灯光,加上突然拐弯,他避让不及,这才发生事故,因为心理害怕,便驾车离开现场。逃逸后,龚某也没敢将实情告诉车主,而是偷偷将车藏进深山里,企图避开警方的搜捕。21日上午,警方在山上找到肇事车辆。

目前,龚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友评论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