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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茶位费” 这个“行规”靠谱吗
2016-03-14 08:57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原标题:“茶位费” 这个“行规”靠谱吗 相关部门:商家应明确告知收费项目

“我去餐厅吃饭,没有喝餐厅的茶水,结账时被收2元/人的茶位费,餐厅工作人员说收取茶位费是规定。”10日,市民刘慧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反映自己在餐厅吃饭时的遭遇。对此,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市区一些餐厅确有收取“茶位费”。

现象调查:收茶位费较普遍

刘慧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和家人在位于吉州区井冈山大道城北某餐馆吃饭,吃完饭后她准备结账,发现该餐厅收取了2元/人的茶位费。餐馆工作人员表示是茶水费和纸巾费。“服务员没有上茶水,餐厅的工作人员却说他们上了茶水,是我们没有喝。上了茶水就要收取茶位费,我觉得很不合理。”无独有偶,市民郭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6日晚,他和朋友在位于吉州区沿江路的一家餐馆吃饭。点餐前,郭先生说不要用收费的消毒餐具和餐巾纸,结账时,该餐馆还是收取了郭先生1元/人的茶位费。郭先生称餐馆这些“隐形消费”真是防不胜防。

餐馆收取茶位费是个例还是普遍呢?10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心城区人民广场的一家餐馆吃饭。记者一落座,服务员送上3盒餐巾纸,没有告知要收取茶位费。当记者说不需要茶水、餐巾纸等物品时,服务员却表示,茶位费是一定要收的。10日晚,记者来到位于吉州区沿江路的一家餐馆。点菜时,服务员并没有提醒要收取茶位费,菜谱上没有标明茶位费的价格,店内也没有相关提示信息。记者结账时,餐馆收取记者2元/人的茶位费。当记者表示没有使用餐巾纸时,对方便取消了1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也有部分餐馆不收取茶位费。11日中午,记者在位于吉安三中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结账时,记者发现该餐馆没有收取茶位费。

消费者:不愿意因为几元钱争执

虽然不少消费者遇到过收取茶位费的问题,但因为时间精力有限,不愿意为几元钱与经营者理论。家住吉州区石阳路附近的杨先生因为工作原因,常常要和客户出入餐饮场所。他说付茶位费谁也不愿意,但心里不舒服也没有办法。“我们外出吃饭,也不可能为了这几元钱和餐馆理论,即使理论了,餐馆也还是会收取这笔费用。”市民小秦表示,餐馆总是会用各种名义来收取茶位费,“如果你不要纸巾,他们说你喝了茶水;你不喝茶水,不要纸巾,他们说要收消毒餐具费,总之这个茶位费是要给的。”

关于这个茶位费,餐馆的工作人员是怎么说的呢?刘慧告诉记者,城北某餐馆的工作人员表示,收取茶位费是“行规”。10日晚,位于沿江路某餐馆的服务员对记者说:“现在都允许自带酒水,你们来餐馆吃饭,我们提供了茶水,你们喝不喝都可以,但是茶位费还是要收。”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支付了茶水费后,虽然不乐意,但都默认这个“行规”。

相关部门:商家应明确告知收费项目

收取茶位费到底合不合理呢?随后,记者采访了吉州区消费者协会,该协会的一肖姓工作人员表示,餐馆对需额外收费的行为未进行明示,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是不合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商家必须明码标价需要额外收取的费用,对于茶位费,如果不是免费的招待茶水,商家应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此为自费项目。消费者具有知悉真相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同时餐饮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餐具是用餐过程中的必备用品,餐饮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

记者张苡歆/ 文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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