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家“护伞”也是优质服务
□叶金福
前不久,笔者不慎将一把雨伞遗落在超市,几天后下雨时才记起,当笔者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前去询问时,一位女营业员满脸微笑地把保管好的雨伞还给了笔者。
无独有偶。几天前,笔者的一位同事也不慎将雨伞忘在商场里了。等他想起急冲冲返回商场时,雨伞已不翼而飞了。问一位营业员,不想对方回答说:“那把破伞已经扔了,再说,我们商场是卖东西的,不是给人保管雨伞的。”弄得这位同事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同是把雨伞丢在商场里,两位营业员的态度却截然不同。前者见顾客东西遗忘在商店,能替顾客保管好,并送还失主,这无疑给顾客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而后者对顾客遗忘在商店里东西不闻不问,还用冷言冷语相讥,无异给自己摸黑,给商店增“灰”。
笔者以为,优质服务不仅仅指对顾客购物时的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和周到服务,还应包含每一个环节的服务。像前文所述,为顾客保管遗忘在商场里的物品,也应属商家优质服务的范畴。因为这样做,不仅解了顾客之“难”,同时也给商店带来了“服务效应”,那就是有更多的“回头客”。相反,见“难”不帮,见人不购物就冷眼相待,这样的商家,如何能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把生意做得红火?
愿商家能从“护伞”和“弃伞”的小事例中得到一点启示,真正做到优质服务,赢得“上帝”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