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些“民情恳谈日”

原标题:多些“民情恳谈日”

白杨林

近闻某地针对农村工作中出现的基层干群沟通少,部分乡、村干部责任心不强等新情况新问题,从去年初开始在全县农村推行“民情恳谈日”制度。每月5日前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及村“两委”干部在固定场所接待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与基层群众面对面沟通,全方位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这样的“民情恳谈日”,在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搭建了一个双向沟通的平台,开通了老百姓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党委政府及时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绿色通道”,受到了农民朋友的广泛欢迎。

俗话说: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基层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他们既是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又要带领群众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民情恳谈日作为党情民意的一种对接,变“被动”为“主动”,变“指令”为“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充分体现了平等对话,真情交流,干群之间共谋新农村的建设新景象,形成了一种良性双向互动,还促使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民所需、民所求、民所诉,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同时,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增进了党群感情。笔者以为,“民情恳谈日”制度值得各地农村基层组织借鉴。试想,如果各地都能多一些“民情恳谈日”,党员干部就能通过与群众的谈心交流,进一步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排除民忧、化解民怨、赢得民心,群众的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就会在相互的沟通中迎刃而解。     

网友评论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