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讯(邹凯、蒋梦圆)闺蜜之间经常约出来逛街、吃饭、聊天本是平常事,可倘若约在一起吸毒,就构成犯罪了。近日,由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
1996年出生的徐某是某健身会所的教练。年轻漂亮的她人缘较好,有一帮闺蜜。徐某与大自己20多岁的男友交往一段时间后,才知道男友不仅吸毒而且也贩毒。后来,徐某也染上毒瘾。今年4月15日,徐某与杨某签订了租房合同,承租了杨某名下的房子,交了6000元作为三个月的房租。入住该房期间,徐某先后多次容留李某、周某、王某等在该租房内吸食冰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