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派5人参加全国立法法培训
我市作为立法法修改后,全省拟首批赋予地方立法权5个设区的市之一,派出5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报讯(王鹏、记者蒋阿平)10月20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期立法法培训班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我市作为立法法修改后,全省拟首批赋予地方立法权5个设区的市之一,派出5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立法法培训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整个培训班紧紧围绕以解决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将会面临的问题入手,开设了加强宪法实施、立法法修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编制、立法程序、备案审查、立法技术等理论性、实用性兼备的课程,并安排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从事立法工作多年的专家分别介绍了经验与体会。据了解,今明两年全国人大将分4期对全国各设区的市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进行全面系统培训。

我市参训学员十分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切实增强培训的效果。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培训提高了认识、拓宽了思路、学到了真经、掌握了本领,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运用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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