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讯(胡粤泉)近日,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预防和减少特殊群体重新违法犯罪,吉州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扶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人员和信息衔接。该区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衔接工作,区公安、司法机关每月开展一次信息核对工作,及时通知外地对口机关。司法机关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做好督促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按时报到等工作。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实行“当庭交接”,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加强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扶。该区积极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回访和帮教,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法律宣传,充分利用接送、报到、领取生活费补助等时机,及时宣传各项安置帮教政策,有针对性予以教育疏导。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镇、街道每年拨付2万元至4万元。帮教基地或工业园区企业每安置1名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期限满1年以上,由区财政补助该基地或企业工作经费1万元;对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要求实行低保听证,优先给予享受低保;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申请参加医保、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区人社局及时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失业登记,并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引导用人单位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