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洁
近年来,市房管局承担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职能。市房管局局长黄国栋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工作中,市房管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针对房地产开发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租房分配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该局制定了《市房管局工作规则》《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使权力行使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监督问责四项原则,切实扎紧了“制度笼子”,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市房管局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依法强化行业秩序监管,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执法检查。该局建立起了健全定期巡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全面掌握各开发项目运作情况,及早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妥善处理行业矛盾和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同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和标准核拨预售资金,保障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开发项目的建设,维护预售资金安全,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直是市房管局所坚持的原则,按照职责法定、简政放权,市房管局依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该局将原来的41个审批和服务项目清理为21个,精简审批环节195个,压缩审批时限194个工作日。持续深入开展以“五心联动、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全面推行“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实行“一个窗口办事、一个口子收费、一站式服务”的集中串联服务,杜绝了“体外循环”和“两头跑”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