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被称为“游客黑名单”。据悉,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笔者认为,不文明旅游行为屡屡发生,既有游客自身文明素质低下的因素,也有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缺乏惩戒机制,使不文明旅游处于零成本状态的原因。建立“游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惩戒,实质上就是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惩治,提高不文明旅游的违规成本,从而倒逼游客文明旅游。这也是大众一直的呼吁。但建立“游客黑名单”制度,遏制不文明旅游行为,也不能一味地依赖“拉黑”单一手段,不能因此而忽视了文明劝导。
为规范游客旅游行为,遏制不文明旅游现象,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笔者认为,除了应该建立“游客黑名单”制度,对不文明游客进行惩戒外,还必须强化文明劝导工作,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一方面,旅行社、导游在旅途启程之初,以及旅途过程中,要及时向游客介绍和传递文明旅游规范和旅游景区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并制止、劝阻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只要导游及时制止,就能有效避免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另一方面,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在景区进行必要的文明旅游宣传及温馨提示,加强监管,既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又及时制止和惩治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