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小三轮车新车上牌的,应持购车发票到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检验车辆,填写卡片,领取牌证。 属个人车辆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属单位车辆的,持单位介绍信办理; 属驻京部队(含武警)车辆的,持军人身份证件和驻京部队的证明信办理。 人力小三轮车过户的,应由新车主本人持信托商店发票、原车牌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车到所在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过户手续。亲属之间办理人力小三轮车过户手续的,可凭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办理。 人力小三轮车车牌或行驶证丢失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车辆的应持证明信),携车到原上牌的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补领手续。补牌的应交验人力小三轮车行驶证,补证的应交验人力小三轮车车牌。 人力小三轮车车牌和行驶证均丢失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携车到原上牌的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补发,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补领手续。 人力小三轮车转籍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车辆的应持介绍信)到原上牌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检验车辆,填写转籍单,并交回原牌证后,办理转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