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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记录决定交多少交强险 车主质疑条件太苛刻
中国吉安网 时间:2007-8-12 13:25:07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蒋敏华

    □本报记者 蒋敏华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踢出了最后的“临门一脚”。6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6月25日。

    该草案规定,从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将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上下最高浮动30%。若这一方案得以实施,浮动后的交强险最高保费将是最低保费的3倍。

    有三种违法行为提高费率

    草案明确规定,可享受浮动费率的是续保车主,根据其驾驶记录确定不同的费率。首次投保的车主完全按照现行的基础保费执行,上下均不浮动。

    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是交强险费率浮动直接挂钩的对象。不过,草案同时还规定,车主若发生无责事故,不会影响到交强险费率。而车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影响到交强险费率的交通违法行为共有三种: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一旦有以上三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车主就要掏更多的钱为交强险买单。

    单项因素最高浮动30%

  草案详细规定了各种不同的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对交强险费率浮动的不同影响:上一年度(均指保单年度)未发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下浮10%;上两年度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上三年度及以上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之,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行为,上浮10%,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及以上的,最高上浮30%。反之,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上两年度未发生的下浮20%;上三年度及以上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

    保费差价最高可达3倍

    保险公司确定投保车主可享受的费率时,只计算上年度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在续保时,若不久前已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而尚未结案处理的,本次保险费率不受影响。不过,结案或处理完毕后,相关情况会计入下一年度驾驶记录,对来年续保产生影响。

    交强险保费计算公式为: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如果按照目前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计算,理论上最低保费为588元(1050×(1-20%)×(1-30%)),最高保费为1774.5元(1050×(1+30%)×(1+30%)),两者差价高达3倍。天安保险浙江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7月1日后续保的车主只有上一年度的驾驶记录,也就是还无法拿到588元的最低价。因此,今年续保交强险的最低保险费为850.元(1050×(1-10%)×(1-10%)),而最高保费仍为1774.5元(1050×(1+30%)×(1+30%))。

    部分车主认为条件苛刻

    实行费率浮动后,显然驾驶记录良好的车主就能享受更低的费率,有利于“奖优罚劣”。不过,各界对这一草案却反应不一,一些车主更是质疑条件过于苛刻,真正能享受交强险下浮费率的人少之又少。

    “草案规定可享受费率下浮的条件太苛刻了。”杭州车主郑先生向记者表示,不要说三年内不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一年内,对多数车主来说都很难做到。“像杭州这样的交通状况,上下班高峰期间车子非常多,难免会发生磕碰以及追尾事故。如果严格按照草案规定来办,恐怕实现费率30%的下浮,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郑先生有些抱怨地说。

    吴先生则是一位拥有近10年驾龄的车主,去年8月投保过交强险。得知草案的规定后,吴先生为自己计算了交强险保费: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事故,可10%下浮;有过一次酒后驾车违法记录,上浮30%。如此一来,8月份交强险续保时吴先生将要交的保费金额为:1050×(1-10%)×(1+30%)=1228.5元。“其实在朋友圈子中,我开车还算小心的,也很少出事情。连我都要多交保费,那我的那些朋友们交得一定还要多。”他说。

(值班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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