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给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了使“农家书屋”不至于成为装点门面的“道具”,就必须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思想组织实施。
首先,乡镇政府要把“农家书屋”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扶贫攻坚计划。将“农家书屋”工程与各部门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类似项目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各项惠农措施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同步推进。乡镇政府定期对书屋所配备的出版物是否达到要求的品种、数量和质量;出版物是否编目登记并分类陈列;是否制定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是否配备出版物借阅登记簿和需求登记簿等进行检查验收。
其次,设立捐建平台,以冠名、通报表彰等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捐建“农家书屋”,支持农民自己筹建“农家书屋”。
第三,村党组织、村委会推荐相对固定并具有基本图书管理知识的书屋管理员,对书屋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支付一定的工作报酬。村党组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承担筹建和监督的职责。“农家书屋”一般应选择在农户相对集中、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的地方,原则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都要建立“农家书屋”。
第四,鼓励“农家书屋”与“万村千乡”、“新农村现代流动服务网络工程”等项目有机结合,开展多种经营,形成农村图书流动网络。结合农民需求的实际情况选配出版物,尽可能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文化、卫生、教育等农村生产生活各方面,确保农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留得住的优秀出版物进入每个“农家书屋”。